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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总公司先搭架子后调整 不做资产评估引质疑

    中国铁路的最高速度,也许并非486.1公里的高铁时速世界纪录,而是铁道部拆分转企的速度——正式过程仅用了6个小时。

  3月13日下午,全国各地铁路局,凡是没有在京参加两会的“大员”,都被火速召集进京开会。14日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铁道部政企分开决定正式生效。6个小时后,15时,在原铁道部所在地,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这6个小时的“末路狂奔”,能否让巨人般的中国铁路建设运营实体,穿越从“计划经济最后堡垒”到现代企业的变革之门?能否将载着沉重遗产和负担的中国铁路快车平顺地转上市场化的轨道?

  早出台方案早安定人心

  昨日,一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在当日召开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铁总”)成立大会上,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被任命为铁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党组书记),会上同时宣布了铁总的组建方案以及关于原铁道部资产债务、铁路运价等问题的决定。

  “从10号披露《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机构改革方案》)开始,铁道部的改革就像飓风一样毫无预兆又猛烈地刮过。”上述人士称,甚至在昨日开会前,很多人还不知道会议内容是什么。

  “原本以为大动作至少在两会后,没想到这么快就动作了。”上述人士称。不过,从基层的现状看来,快刀斩乱麻也许反倒在情理之中:“早出台方案早安定人心。”他说。

  据他称,各路局局长目前基本都在北京参加两会,13日下午,部分不在京的路局高层接到通知,紧急赶往北京参加14日的会议。

  从《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以来,铁路系统改革是开出的“头班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下称《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其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

  此外,国务院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铁总,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铁总的国有资本。

  为了减轻改革负担,国务院决定,铁总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其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公司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分家透明度之忧

  铁总的成立,存在诸多令人注意的细节,包括依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而非《公司法》,由财政部而非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等等。

  一名铁路发展研究人士对本报称,从方案来看,整个铁路总公司的成立“不可思议”地砍掉了许多必要的程序。

  “这有可能是目前铁路系统迫切需要稳定下来的缘故。”据他分析,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铁路系统开始债务偿还的高峰之年,如何过好2013年,对铁路系统的稳定和中国铁路的发展十分关键。

  “之前文件和高层都表态要继续支持和推进铁路事业的发展,如今看来各项手续大开绿灯也是可以理解的。”他认为,铁路发展从去年下半年才开始回暖,今年建设任务繁重,如何稳定队伍迅速有效开展建设和运营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先把(铁总)架子搭起来,然后可以慢慢调整。”他认为。

  这种“慢慢调整”,将包括极为繁杂的庞大资产、负债分割。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铁道部2012年三季度汇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9月30日,铁道部资产总计4.30万亿元,负债合计2.66万亿元,但有专家分析该资产总数可能被低估。

  如此庞大的家底,将会如何拆分,拆分过程的透明度会有多高?这一切仍然是未知数。

  例如中金的一名分析师认为,在铁道部整体拆分方案出台前,很难提前做出是否透明规范的判断。另外,注册资本与总资产是两回事,对目前的万亿资本则要审慎评价。

  换块牌子变公司?

  至少,上万亿注册资本的公司,不经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就成立,令许多市场人士大跌眼镜。

  不少人士质疑,数万亿资金直接跳过评估审计是否会给将来留下后遗症?上述研究人士认为,不做资产评估审计的原因有可能是评估审计量太大,来不及。为尽快成立铁总,只好一路绿灯。

  国务院决定,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债权债务等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协议等权利和义务;承继原铁道部及国家铁路系统拥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权益,统一管理使用。妥善解决原铁道部及下属企业负债,国家原有的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在中央政府统筹协调下,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方式。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批复,铁总组建后,继续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对企业设立和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改革成本。

  这从一方面表现了政府对铁总信用的支持,但从另一方面也令市场担忧其市场化力度不足。

  一名市场人士就对本报表示,新成立的铁总并没有体现预期的“市场性”。他认为,目前所知的信息显示铁总只有管理层,并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会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埋下隐患。不仅如此,他认为铁总享受太多的政策“优惠”,这也增加了公司的垄断性和风险。

  也有市场人士担心,铁道部资产价值可能在转企过程中被低估,为将来上市吸纳资金铺路,从而将债务转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