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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2009年10月4日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简称46号文),即为湖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省国土厅征地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省内各市、县因区域发展有差异性,各地补偿标准不一,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但目前新的标准刚开始执行,两三年内不会调整。
根据46号文,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3.718万元/亩。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